新闻中心
深圳“冲绿灯”9.1开始执法
时间:2016-09-02 11:57:38 , 点击:0
9月1日起,深圳交警开始启动“冲绿灯”查处工作,第一周为过渡期,9月第二个星期,交警对车辆“冲绿灯”采取现场口头警告的方式,不处罚;9月18日起开始查处。
路口在什么情况下算拥堵,车辆强行进入属“冲绿灯”?昨日,深圳交警对此进行解读。
交警部门表示,行驶方向的车辆在红绿灯路口排队等候,若前方队尾车辆溢出到交叉路口内,以车辆车身超出斑马线靠路口中心点一侧边缘为准,妨碍其他车辆通过路口,就可判断该路口拥堵,不得再强行进入路口。
“车主行车前要看前方交通是否阻塞。如果道路车辆处于缓行状态(非停止),深圳交警不会认定为‘冲绿灯’。”市交警局法制科副科长王海弟介绍,如果当事人在不是很确定的情况下误“冲绿灯”,可向深圳交警提出申诉,深圳交警执法的时候也会进行裁量。
“电子警察自动抓拍后并不是直接开罚,还需后台人工审核,审核过程将尽量考虑合法性和合理性,酌情作出处理。”王海弟表示,在执法时,深圳交警会通过采集一段视频资料来判断,如完整记录机动车在行驶方向信号灯为绿灯或黄灯状态越过停止线进入路口,并在其他方向信号灯为绿灯状态时仍未离开路口,影响其他方向机动车通行的。
他说:“我们还会采集三张执法图片,人工对证据中的执法要素进行校核。”
以下两种情况不认定为“冲绿灯”:服从交通警察或警务辅助人员指挥,驾驶车辆进入路口的;因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而驾驶车辆进入路口的。